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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註冊資本金使用有何規定

一、企業註冊資本金使用有何規定?

企業註冊資本金使用有何規定

註冊資本等驗資完成,公司所有證件辦好,是可以拿出來作為企業週轉資金的。

公司在註冊成立時,需要驗收註冊資本,在“驗資”過程中(大約一個月),資金被凍結在指定帳户內,不能用。在剛註冊公司時,要存入銀行驗資户讓會計師事務所去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然後辦理工商、税務登記手續,這段期間註冊資金是被凍結了的,等這些手續辦好後就可以開個基本户把錢從驗資户中轉出,公司就可以正常使用註冊資金了。

在公司批准成立,公司註冊完畢取得營業執照和税務登記證以後,公司賬户裏的錢可以由公司取出供公司日常經營使用。這時所有註冊資金將劃到公司賬號內,可根據公司的經營需要使用,比如發工資、購買設備,支付公司管理費用等,但是不能沒有正當理由“抽回”資本金。也就是説,註冊資金在公司註冊完畢後是可以使用,但是必須合法使用,有正常的營運理由,需要有合法的手續,有正規發票,合法納税。

一般來説在公司進行註冊的時候,要在銀行開户兩次,第一次是用來驗資的賬户,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賬户,驗資賬户驗資後就註銷了,但是基本賬户是用來公 司資金的出入和結算時候使用的,一般註冊完成之後,註冊資金進入基本賬户,就可以支取使用了。所有的公司註冊資金在註冊完成後都可以使用了,當然在註冊過程中是不能支取的。

二、公司註冊資金有哪些新規定?

(1)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後,取消設立新公司註冊資金的諸多限制。

1、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

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也就是説理論上可以“一元錢辦公司”。

2、自主約定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也就是説理論上可以“零首付”。

3、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

對於高科技、文化創意、現代服務業等創新型企業可以靈活出資,提高知識產權、實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形式的出資比例。

4、自主約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出資期限,不再限制兩年內出資到位。

(2)設立新公司註冊資本就無限制、無責任,是對政策的誤解。

1、註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之一,而且維持公司的基本運營也需要一定的資本,所以完全不花錢辦公司實際上是不可能的,辦公司要有場地和人員。

2、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並沒有改變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也沒有改變承擔責任的形式。

股東(發起人)要按照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認繳出資額、約定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向公司繳付出資,股東(發起人)未按約定實際繳付出資的,要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擔民事責任。 從法理上看,股東認繳註冊資本的行為構成了對社會公眾與廣大潛在債權人的承諾。如果股東(發起人)沒有按約定繳付出資,已按時繳足出資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該股東的責任。如果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沒有繳足出資的股東(發起人)應先繳足出資。資本認繳制度下的公司實際上是“保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認繳註冊資本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這就要求公司的股東(發起人)在認繳出資時要充分考慮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資能力,理性地作出認繳承諾,並踐諾守信。

(3)27類公司仍要嚴格遵守最低註冊資本制度。

一方面,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認繳出資是否繳納,由公司章程約定,屬於股東之間的義務,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再進行監管;另一方面,為了維護金融穩定,依據法律、法規仍然實行註冊資本實繳制的行業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仍應履行出資監管職責。

其中,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人、直銷企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勞務派遣企業、典當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27個行業,仍然實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

註冊資本金本來就不是直接交給國家工商部門的,所以説註冊資本金不可能不能使用,只不過使用註冊資本定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註冊資本金的用途也是法律上限定的。在企業註冊的過程當中,任何人都不能支持企業的註冊資本,企業註冊資本金的使用應歸財務部門管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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