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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金是什麼意思可以取出來嗎?

一、註冊資金是什麼意思可以取出來嗎?

註冊資金是什麼意思可以取出來嗎?

“註冊資金”指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的股東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金依據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繳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註冊資金就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範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

只要用於公司正常經營得話,隨時可以使用該資金,如沒有合適理由得話,大額點轉移會被限制,也可能會被工商部門定為抽逃資金,因此儘量不要大額的劃轉。

1、註冊資金是公司股東向公司的投資款。

2、一定要注意,註冊資金可以取出來的前提是用於公司經營,股東不能取出註冊資金據為己有,或用於其他和公司經營無關的事項,否則就是抽逃資金的違法事項了。

3、註冊資金取出來,會計在賬面裏會清晰的反應出來,不可以出現去向不明的取款。當然現實中,小額的註冊資金去向不明,在小企業中也非常常見。但大額比如上百萬或上千萬的資金,去向不明那可就是大麻煩了。

二、關於註冊資金方面新的政策是什麼?

1、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採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3、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標籤:註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