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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資本認繳是什麼意思,認繳制可以隨意填寫註冊資金嗎

一、公司註冊資本認繳是什麼意思?

公司註冊資本認繳是什麼意思?認繳制可以隨意填寫註冊資金嗎?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二、認繳制可以隨意填寫註冊資金嗎?

註冊資本虛高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強制性監管的放鬆意味着企業和投資者自己要承擔更多的注意義務。因為自己認識不夠引起的風險,可是要自己承擔的。

認繳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

認繳不等於不繳,早晚都還是要繳,註冊資本在法律上可不是一個空洞的數字。

公司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三條規定:如果公司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和全體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意思就是説,如果因為註冊資本沒有繳付到位而使公司的償債能力受到影響的,股東需要在承諾繳納的金額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認繳的金額越高,需要承擔的責任越大。比如,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A、B兩個股東各自認繳500萬,後來公司欠債800萬,但公司經營積累的自有財產只有300萬,還差500萬不能清償,那麼對公司不能清償的500萬,股東A、B就要在各自認繳的500萬內承擔連帶還款責任。而如果當初公司註冊資本只有100萬,則A、B就是在各自認繳的50萬內承擔還款責任。

公司註冊資本認繳是什麼意思?認繳制可以隨意填寫註冊資金嗎?本站提示,註冊資金同時也代表着我們需要承擔的經濟責任,因此,並非如大家所想,註冊資金填寫越高就越好,就越能代表公司的實力,我們在具體填寫的時候,也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