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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進税率計算方法

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七級超額累進税率計算個人所得税
個體工商户(含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五級超額累進税率計算個人所得税。

累進税率計算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後)。

二、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表附後)。

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並按應納税額減徵百分之三十。

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