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股東的權利
所謂掛名股東,是指一方與他方約定,同意僅以其名義參加設立公司,實際上並不出資,公司註冊資本均由他方投入,該不出資一方即為掛名股東。掛名股東僅滿足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工商信息上顯名的形式要件,但不滿足出資的實質要件,也不滿足參與公司決策、分紅、行使股東權利、簽署各類文件的表象特徵。在認定掛名股東的情形下,實際出資人擁有真正的股東資格,有權處分相應的股權。但是,掛名股東擅自處分股權的,實際出資人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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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犯法股東有責任嗎
公司出現違法事件,股東不承擔責任。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從一般意義上説,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法律依據:《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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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組織的分支機構
非法人分支機構,就是説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盈虧,權責,最後不是自己承擔而是由其總機構承擔。在法律上也不具備獨立資格。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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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與總經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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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股東的權利
我國《公司法》第32、33、35、38、102、103、110條股東權利進行了表述:主要分為以下兩大部分:一、股東財產權: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2.股份轉讓權;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4.優先認購新股權;5.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二、股東管理權1.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