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規範
(一)各級施工管理單位的幹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掌握和認真執行《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各項規定;各工種的工人,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凡是不瞭解建築安全規程的技術人員和未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的工人、民工,都不能參加施工。
(二)為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必須在施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施工平面佈置。一切附屬設施的搭設、機械安裝、運輸道路、上下水道、電力網、蒸汽管道和其它臨時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組織設計場區規劃中仔細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間。
(三)施工現場周圍應設柵欄,有懸崖、陡坡等危險的地區設柵欄和警戒標誌,夜間要設紅燈示警。施工現場地面應平整,溝、坑應填平或設置蓋板。
(四)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任何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
(五)施工現場的一切機械、電氣設備、安全防護裝置要齊全可靠。
(六)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七)施工現場內一般不準架設高壓線路。如必須架設時,應與建築物、工作地點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工地內架設電氣線路,必須符合有關規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
(八)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電鑽、電刨等),要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九)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十)各種纜風繩及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須有防護措施。
(十一)嚴禁赤腳、穿高跟鞋或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鞋與帶釘易滑的鞋靴。
(十二)施工中必備的炸藥、雷管、油漆、氧氣等危險品,應按國家規定妥善保管。
(十三)自然光線不足的工作地點或夜間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施工,除應有常用電燈,還要備有獨立電源的照明燈。
-
土方工程承包注意事項有哪些
土方工程承包注意事項有:1、施工(1)須提前查明周邊地下設施及管線分佈情況,做好記錄,若在挖土時發現新管線,須及時上報;(2)深度超過時須在臨邊設置防墜落措施及警告標誌,並配備監護人員,夜間施工時須設置信號燈;(3)控制槽段開挖坡度,以及特殊支護作業符合設計方案,保證支...
-
工程主體是否具備驗收條件
看具體情況定。主體驗收所要具備的條件有:1、主體結構即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完工,混凝土必須全部拆模,設計有要求或確實需要以後施工的可除外,如後澆帶;2、主體資料及時、齊全;3、通過中間結構安全驗收;4、主體結構實體檢測方案已確定。《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
-
工程上死亡1人能構成犯罪嗎
工程上死亡1人是否構成犯罪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在施工過程中,一方故意將另一方殺害的,那麼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審批條件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核發應符合以下條件:(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三)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