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營改增的主要內容

2011年11月16日,國家財政部、税務總局發佈了經國務院同意的《關於印發<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方案>的通知》,以及隨後發佈了若干税收政策的補充通知、上海市試點通知、北京等八省市試點通知等文件。營改增試點主要涉及幾方面內容:
一是主要產業方面,本次“營改增”主要選擇交通運輸與部分現代服務業兩大行業作為改革試點。
二是税率方面,在現有一檔基本税率17%、一檔優惠税率13%的基礎上,增加了11%和6%兩檔税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税率,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鑑證諮詢服務適用6%税率,對出口勞務實行零税率。
三是計税方式,規定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政運輸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原則上適用增值税一般計税方法。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簡易計税方法。
四是税收收入歸屬,試點期間保持現行財政體制基本穩定,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税收入,改徵增值税後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税款分別入庫。

營改增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