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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將土地他項權利證明續期?

現在物價逐漸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也不斷地有所提升,在銀行存錢已經不能稱為人們賺錢的唯一方式,很多人都認為買房子最掙錢,房子是能夠在未來有很大的升值空間的,買房子就需要辦理房產證和他項權利證,那麼如何將土地他項權利證明續期?

如何將土地他項權利證明續期?

一、如何將土地他項權利證明續期?

如果本次抵押貸款能到期償還,可以繼續以該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雙方簽訂抵押合同,並持原他項權利證書,土地使用證,身份證明等材料到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土地抵押評估報告也是必備材料。

如果不能到期償還,你可以和抵押權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新貸還舊貸),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繼續設定抵押,等合同簽訂後,你們雙方再到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時,抵押登記部門會在所持有的原他項權證書上加蓋“續期登記”的印章,並且由抵押權人繼續持有抵押財產的權利憑證。

隨後,抵押權人就可以向你發放該筆借款了,你也依約償還了一年前向債務人的借款及利息。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

《土地他項權證》是土地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土地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現在我們知道了原來土地或者房屋的他項權利證明也是有期限的,土地他項權利證明續期也是很有必要的,並不是手裏有這個證能夠證明這個房子是歸自己所有的,期限到了之後是需要續期的,所以説懂得這一點的知識是非常重要的,也能夠幫助我們解決這類的問題。

標籤:他項 續期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