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建設工程合同結算方式有哪些

建設工程合同結算方式有哪些

建設工程合同結算方式有哪些

一、方式一

1、合同簽訂乙方進場十天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備料款。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60%的工程進度款。

3、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80%。

4、工程竣工,並經甲方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一個月內辦理完結算,工程款支付到結算總金額的95%。

5、餘款為結算金額的5%,作為本工程的保脩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後七天內支付5%。

二、方式二

1、合同簽訂後付預付20%。承包商提供銀行或有信譽的公司出具的,受益人為發包人,有效時間為90天的保函,保函為見索即付保函,即含有“在保函有效期內,發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約定義務(以下簡稱“違約”)而要求收回預付款時,我行將在收到發包人簽署的聲明承包人違約的書面索賠通知紙質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後七個式作日內,無條件支付給發包人累計總額不超過擔保金額的款項”的條款。保函保證的金額為元整。

2、完成工程總額的50%付已完工程額的30%。

3、完成工程額的80%付已完工程額的60%。

4、工程全部完成並驗收合格後付至已完工程額的85%。

5、決算完成後付至工程額的95%。

6、質保金5%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