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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在本市購買商品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甘肅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購房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2、申請資料:

(1)購房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銷售)合同》、不低於房款總額20%的付款憑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全額付款憑證或契税發票)。

(2)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提取職工的單位介紹信、身份證,配偶出具與購房職工的結婚證,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員關係證明(户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户籍證明)。需要提供購房資料的,應同時提供購房職工的上述購房資料。

3、提取時限:購房合同為要件的,以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同時生效日期為準,兩年內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兩次;《房屋所有權證》為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發證日期、契税發票日期任一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額合併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購房合同總價、全額付款憑證金額、契税發票計税金額中的任一金額為準)。

二、在本市購買經濟適用房、保障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此類房屋的購房人中有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如果購房合同沒有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建設單位應先向管理中心提供該項目的建設資料做提取備案,購房職工再辦理提取手續。

1、備案資料:省、市房改辦或者發改委對該建設項目的批覆(立項)文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購房人備案清冊(以上資料建設單位因故無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複印件,複印件須加蓋建設單位鮮章)。

2、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3、申請資料:

(1)購房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購房合同、房款總額20%以上的付款憑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全額付款憑證或契税發票)。

(2)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提取職工的單位介紹信、身份證,配偶出具與購房職工的結婚證,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員關係證明(户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户籍證明)。需要提供購房資料的,應同時提供購房職工的上述購房資料。

4、提取時限:購房合同為要件的,以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同時生效日期為準,兩年內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兩次;《房屋所有權證》為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發證日期、契税發票日期任一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5、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額合併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購房合同總價、全額付款憑證金額、契税發票計税金額任一金額為準)。

三、在本市購買二手住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1、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2、申請資料:

(1)購房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已過户於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税完税發票。

(2)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提取職工的單位介紹信、身份證,配偶出具與購房職工的結婚證,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員關係證明(户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户籍證明)。需要提供購房資料的,應同時提供購房職工的上述購房資料。

3、提取時限: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發證日期、契税發票日期任一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額合併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契税發票上的“計税金額”為準)。

四、在本市購買拆遷安置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在拆遷安置時因超面積部分需要補交差價款的購房人中有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拆遷安置單位應先向管理中心提供拆遷安置資料做提取備案,購房職工再辦理提取手續。

1、備案資料:政府部門對該地段進行拆遷的許可證明或拆遷公告、拆遷安置方案、拆遷範圍內的拆遷户備案清冊(以上資料拆遷安置單位因故無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複印件,複印件須加蓋拆遷安置單位鮮章)。

2、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3、申請資料:

(1)購房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拆遷還建超面積部分需補交差價款20%以上的付款憑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全額付款憑證或契税發票)。

備註:在拆遷安置補交差價款時,如果拆遷安置單位直接將過渡費等應發放給被拆遷人的費用以轉賬方式抵頂差價款,則由拆遷安置單位或者還建單位出具抵頂證明,金額可計入已交差價款,做為要件中的付款憑據,同時計入應提取的差價款總額。

(2)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提取職工的單位介紹信、身份證,配偶出具與購房職工的結婚證,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員關係證明(户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户籍證明)。需要提供購房資料的,應同時提供購房職工的上述購房資料。

4、提取時限:《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為要件的,以協議和差價款收據同時生效日期為準,兩年內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兩次;《房屋所有權證》為提取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發證日期、契税發票日期任一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5、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額合併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購買拆遷安置房屋應補交的差價款總額(差價款總額以《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簽訂的補交金額或差價款全額付款票據為準)。

五、在本市購買其他住房

本條所稱的其他住房是指除以上購房行為以外,購房職工以前年度購買的各類自住住房近期內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或者通過購買形式將本人居住的部分產權住房變更為所有權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1、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2、申請資料:

(1)購房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全額付款憑證或契税發票。

(2)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提取職工的單位介紹信、身份證,配偶出具與購房職工的結婚證,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員關係證明(户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户籍證明)。需要提供購房資料的,應同時提供購房職工的上述購房資料。

3、提取時限: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發證日期、契税發票日期任一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額合併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職工購買該房屋時的付款憑證金額或契税發票計税金額為準)。

六、在本市以租代購租賃單位週轉房、公寓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對於本市各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在本單位自有土地上建設住宅樓,做為專家、教師公寓,採取以租代售的方式向職工提供住房的情形,根據《甘肅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公積金監管領導小組會議紀要》(甘住房組要【2014】1號)精神,可以給購房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此類房屋的購房職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建設單位應先向管理中心提供該項目的建設資料做提取備案,購房職工再辦理提取手續。

1、備案資料:由建設單位提供建設項目批覆(立項)文件等建設手續、購房人備案清冊(以上資料建設單位因故無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複印件,複印件須加蓋建設單位鮮章)。

2、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申請資料: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公寓房租房協議和房款總額20%以上的交款票據,租房協議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還需出具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4、提取時限:租房協議和交款票據同時生效之日起,兩年內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兩次。

5、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併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支付的房款(租金)總額(房款總額以租房合同簽定的價格或全額付款憑證金額為準)。

公共租賃住房按以租代售方式租賃的,比照本款規定執行。

備註:提取職工因在本市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如果在我市房管部門網站或者中心提取備案信息系統中無法鏈接查詢,但提取人申明購房行為真實的,應要求申請人到房管部門出具該購房行為真實性的證明,中心再予以辦理提取手續。

七、異地購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本條所稱的異地購房是指職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蘭州地區以外購買住房的情形。

1、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2、申請資料:

(1)購房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能上網查詢到的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銷售)合同》、不低於購房總價20%的首付款憑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能夠上網查詢的《房屋所有權證》、全額付款憑證或契税發票)。

如果《商品房買賣(銷售)合同》、《房屋所有權證》都不能上網查詢的,房款發票或者契税發票能夠上網查詢也可以辦理。

查詢的購房信息應該與購房職工個人身份信息相關聯,購房信息不能查詢或者查詢到的信息與購房職工個人身份信息不關聯的不予辦理。

異地購房行為的網上查詢結果必須抓屏、打印,經管理部主任(或副主任)簽字確認,與購房資料一起存檔;異地購房的提取審批業務由管理部主任(或副主任)在信息系統授權辦理。

(2)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提取職工的單位介紹信、身份證,配偶出具與購房職工的結婚證,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員關係證明(户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户籍證明)。需要提供購房資料的,應同時提供購房職工的上述購房資料。

3、提取時限:購房合同為要件的,以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同時生效日期為準,兩年內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兩次;《房屋所有權證》為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發證日期、契税發票日期任一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額合併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購房合同總價、全額付款憑證金額、契税發票計税金額任一金額為準)。

八、購房職工補辦提取

前述七種購房情形中,職工購買(租賃)自住住房行為時間超過了中心規定的提取時限,且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因該套住房在本中心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在規定時限基礎上順延一年,為職工補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申請資料和提取額度與所購買住房對應的購房類型相同。

九、在本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1、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申請資料:

(1)在城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職工本人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職工本人名下的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所有權證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還需提供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結婚證、配偶身份證)、規劃部門出具的用地批覆或報建批覆、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明、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票據。

(2)在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職工本人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職工本人名下的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還需提供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鄉鎮政府(街道)出具的建房證明、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票據。

(3)購買鄉鎮政府統一建設的新農村住宅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職工本人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上級政府部門對該新農村建設項目的批覆文件、鄉鎮出具的職工購買該新農村住宅的證明、購房合同、購買該住宅總價20%以上的付款票據,該住宅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還需提供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3、提取時限: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以政府部門的建房批覆日期為準,購買新農村建設住宅的以購房合同和付款票據同時生效日期為準,兩年內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併計算,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該房屋的總價或者購買新農村住宅的總價(建造、翻建房屋的總價以職工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票據合計金額為準,購買新農村住宅的總價以購房合同總價或付款票據金額為準)。

十、在本市大修自住房屋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1、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申請資料:單位介紹信、身份證、職工本人或者配偶名下需要大修的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還需出具結婚證、配偶身份證)、該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需要大修的證明或危房鑑定證明、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或分攤到本户的修繕費用清冊、收款憑證。

3、提取時限:以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或分攤到本户的修繕費用付款憑證的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併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屋大修總價(房屋大修總價以職工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或分攤到本户的修繕費用付款憑證金額為準)。

不論是用於何種用途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都必須滿足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才可,然後攜帶所需要的申請材料到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審核,而具體的提取辦法可參考上述甘肅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所介紹的辦法。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積金是有額度限制的,具體的提取額度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