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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南京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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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根據相關法律,對於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權的自住性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或者重度殘疾,並已經與單位解除了或者終止了勞動關係的;

4、出國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區來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經超出家庭每月工資收入的15%;

7、進城來務工人員已經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