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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呢?

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一步:開具租房發票。開具租房發票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1)與房東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過所在區的街道辦事處開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房東身份證複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過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託中介開具租房發票,一般大型的經紀公司都會提供此業務。

温馨提示:在開具房租發票時,是不能超出租合同期內總租金的。另外,開具租房發票需要繳納5%的税率。

第二步:將相關材料交由所以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據瞭解,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接受個人辦理提取業務,需要通過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職工要在開具發票後,將租房發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給所在單位相關部門並填寫公積金提取表,待審核通過後查詢自己銀行賬户餘額即可安排提取。

温馨提示:目前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過多數企業尚達不到此標準,部分企業需按指定提取日期辦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議租房者在提取前要諮詢清楚。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①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三、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本人儲蓄賬户)。

(二)租房行為證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應提供地税部門開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配租協議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出台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取消房租支出佔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也無需租金髮票,只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綜上所訴,關於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問題,首先當事人需要滿足一定的提取條件,其次準備好需要提交的材料。比如租房證明、身份證等有效證明材料,然後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辦理提取的部門申請提取,經過工作人員的審核後就能夠將住房公積金賬户的金額轉到個人銀行賬户用於支付租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