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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林買房子如何繳納契税?

契税2.02W

在桂林買房子如何繳納契税?

一、在桂林買房子如何繳納契税?

買賣住房,買家需要繳納契税,憑完税證明才可辦理房產證。契税繳納是在住房所屬房管部門辦事大廳的税務窗口辦理。繳納契税所需資料如下:

1、購房者攜帶購房合同、夫妻雙方身份證、户口簿(或結婚證)。

2、購房、購房者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所在樓的公房證等的複印件各一份,及首次購房證明、加蓋公章的契税申請表到契税徵收室繳納契税。

二、買房契税的税率是多少?

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税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買二手房: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税,徵收標準為:普通住宅1.5%,高檔住宅3%全部由買方承擔。 地方規定,住房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才能認定為普通住房。這3個條件是: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三、買房契税應該在什麼時候繳納?

納税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佔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税申報書表,連同產權契約書狀憑證,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税。稽徵機關收到申報後,應於15日內審查完畢,查定應納税額,發單通知納税人。由納税人申報契税,未達申報時。由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標準價格,依評定標準 價格計徵契税。納税人應於稽徵機關核定税額通知書送達後30日內繳納,並領回原繳證件。凡因不動產的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及佔有而辦理所有權登記者,地政機關應憑繳納契税收據辦理權利變更登記。

綜上所述,桂林市民買房子後,在去辦房產證的時候,可以一併繳納契税,帶上購房合同、大產證、身份證、户口本和銀行卡等,到桂林不動產中心契税科納税。普通住房的,如果是首套房,並且是小平米的話,可以享受到契税減半優惠,按照房款的1%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