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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安置房有沒有房產證?

房產證2.36W

近幾年,不斷高企的房產價格已成為全國人民都在熱議的焦點話題,有錢的已經買了房還想再買,沒錢的買不起房還是要想辦法買,在這樣的房產熱浪下,安置房以其價格低廉的優勢吸引了許多經濟條件有限的購房者眼光,但是,很多人對安置房的政策規定不甚瞭解,那麼,鄭州安置房有沒有房產證呢?

鄭州安置房有沒有房產證?

一、鄭州安置房能拿兩證嗎

嚴格意義上,不能轉讓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以及權屬有爭議的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後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於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二、鄭州的安置房辦理房產證需要什麼材料

1、拆遷賠償協議書(需經規劃國土部門或舊城改造辦見證);

2、《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

3、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查檔證明(收原件);已回遷安置證明原件;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這裏需要提交原件及複印件;補償與被拆遷房地產有差價的,差值部分應提交補差發票複印件及開發商出具的付清差價款證明。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投資發票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原件。

4、被拆遷人身份證;

5、安置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綜上所述,關於鄭州安置房有沒有房產證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安置房也是屬於商品房的一種,一樣能辦理房產證,只是具有其特定條件,對於因政府工程搬遷的居民,為滿足其居住需求而修建的安置房,按規定在取得房產證五年後方能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