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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子還沒辦房產證怎麼辦?

房產證2.8W

房產是夫妻家庭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夫妻因感情問題或其他原因決定離婚時,大多數人財產分割的焦點都是房產歸屬問題,尤其是離婚時房產還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情況,其中歸屬權如何判斷存在許多複雜的問題,那麼,離婚房子還沒辦房產證怎麼辦呢?

離婚房子還沒辦房產證怎麼辦?

一、離婚房子還沒辦房產證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離婚,房子未辦理房產證的,在離婚時,不用分割,由雙方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在辦理了房產證之後,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會根據第七十六條的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進行分割財產的。

綜上所述,離婚時,房子未辦理房產證,是不用分割,按照實際情況使用就行,在取得房產證之後,才可以進行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