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生民事糾紛物業管嗎
一、如果發生民事糾紛物業管嗎
如果發生民事糾紛物業公司可以協助管理。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糾紛物業、業委會、居委會插手管的話,那是人情化操作,一旦有一方有不同意見的,就不會形成協議,就是調解不成功。而名正言順的“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糾紛”就是法律意義上的鄰里糾紛,屬於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調解、判決的案件。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享有什麼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與糾紛相關的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九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那麼經過上述分析我們現在就知道答案了,那就是物業可以管發生在業主之間的民事糾紛。但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這屬於物業公司的管理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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