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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個人申請住房貸款的,須同時具備以下的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般需要下列手續:
1、申請程序。
2、審查批准。
3、簽約。
4、放款。
5、還款。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五條
房地產抵押,應當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設定的房地產抵押,受國家法律保護。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住房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