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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管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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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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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維修範圍

1、物業費和專項維修基金的性質不同物業費用來支付物業公司管理社區項目的各項開支,包含人員工資、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公共能源支出、清潔綠化費用等等。屬於日常費用。專項維修基金故名思議,屬於一種基金性質的款項。專項基金用於建築項目中修以上的費用開銷,平時可以用於投資,投資獲利一般都會滾入基金。2、管理者不同物業費由業主繳納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自用自管。專項維修基金有業主委員會管理,在業委會成立之前,有政府房管部門代管。3、使用方式不同物業費用於日常物業管理,物業公司自己做主使用。在目前以包乾式為主體的物業費用模式下,物業費是否滿足物業管理的需要,由物業企業自己承擔虧損風險。專項維修基金用於建築物中修以上或者設備設施的更新更換,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必需通過業主委員會審批,在房管部門的監督下專款專用。專項維修基金在使用中如果出現不夠的情況,由全體業主補交費用。4、歸集方式不同物業費由物業公司自行向業主收取專項維修基金由業主在購買房屋時,由開發商同房款一併收取。物業費和專項維修基金的共同點:都是為建築項目的正常使用和保值增值服務,是全體業主正常、長期使用物業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