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糾紛專屬管轄適用嗎?
一、物業合同糾紛專屬管轄適用嗎?
專屬管轄是指法律規定的特殊類型案件必須由特定的法院管轄,其他法院無管轄權,也不允許當事人協議變更的管轄制度。不動產物權糾紛是基於物權的確認、分割、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和保護,以及相鄰關係等引起的糾紛。從物業服務內容看,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包括對小區業主共有部分、共有設施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以及廣告等公共收益的收取、使用進行公示説明等。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目的亦是為了業主更好地使用、保護和管理自己的專有和共有之不動產物權。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之癥結亦在於業主認為物業服務企業服務不到位繼而拒交物業服務費,案件之審理多牽扯到合同雙方對專有和共有部分物權的使用、管理、收益、保護等。認定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是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合理合法。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裁判的關鍵在於對物業服務質量的評判,房管局等主管部門對當地小區物業服務質量的考評結果往往成為法院裁判的重要參考,而各地物業服務的整體要求和水平不盡相同,房管局等主管部門和法院的評判標準也可能略有出入,將物業服務合同按不動產專屬管轄,無疑也有利於統一裁判尺度和判後的執行。
二、專屬管轄的範圍包括哪些?
國內專屬管轄的範圍如下:
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2、因港口作業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由港口作業地法院管轄。
3、因繼承遺產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由價值大小來認定)管轄。
屬於法院專屬管轄的案件,當事人不得用書面協議選擇其他國家法院管轄。但協議選擇仲裁裁決的除外。
綜上所述,業主和物業公司因為物業服務合同發生糾紛,可以走法律程序解決,起訴到法院,在起訴之前要確定管轄法院。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特殊的合同,適用於專屬管轄。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按照合同約定條款選擇管轄是無效的,應當由法院指定管轄。
-
未入住物業費如何收取
律師解析:然而根據物業管理規定,已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業主承擔。業主半年以上未入住且月用電量不足2度的,其物業服務費按房屋所在小區相應等級中多層物業費收費標準的90%收取。因此就算不入住,物業費還是要交的。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
-
物業管理沈典維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為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眾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
-
物業費應該怎麼收取
律師解答:依照物業服務合同收取。律師解析:1、物業費依照物業服務合同收取,根據雙方合同中的約定執行,交房前由開發商進行繳納,實際收房後次月開始由購房者進行繳納。2、物業費按業主的產權面積計算,產權證書上的面積乘以物業費的單價乘以12個月即為一年的物業管理費...
-
業主和物業糾紛找誰
律師解析:物業糾紛投訴可以找當地的房管部門進行投訴。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