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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計費面積糾紛怎麼辦?

一、物業費計費面積糾紛怎麼辦?

物業費計費面積糾紛怎麼辦?

業主與物業在計費面積上出現糾紛,應該按照合同上的面積來決定,若是還有異議,可以讓房屋測量部門來進行重新測量。通常情況下,物業管理的計費面積是以房產證上標明的建築面積為準,這個建築面積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套內建築面積,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攤面積。對於還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暫時以開發商與購房人簽定的購房合同上的銷售面積為準;最後以房屋測量部門實測的面積並寫入房產證的建築面積為準。

業費的收取時間也分兩種情況,按約定日期辦理收樓手續的,從辦理收樓手續之日起開始計算;未按收樓手續約定日期拖延收樓手續的,以開發商發給業主的“收樓通知書”上標明的交房時間的次月開始計收物業管理費。所以,到了上面提到的時間節點,物業就要開始計費了,即使不入住也是要收費的哦。

當然,物業公司與業主協商空置房不交或少交又另當別論。也就是説,你購買的房屋應當從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時開始交納物業費。因為不管你有沒有入住,物業公司已經開始提供服務,包括保潔,保安等。

二、物業費收取標準是什麼

我國物業收取標準分為一級物業收費標準;二級物業收費標準;三級物業收費標準和四級物業收費標準。不過每個地方的物業費收取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準由當地的物價局公佈。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如下:

一級收費標準:1.00元/平方米(已包含税、費)

二級收費標準:0.75元/平方米(已包含税、費)

三級收費標準:0.50元/平方米(已包含税、費)

四級收費標準:0.35元/平方米(已包含税、費)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以及根據業主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

綜上所述,若業主對物業費的計費面積存有疑問,可以申請重新測量,要麼按照合同上的面積為準。其實不管是物業公司還是業主,都應該多站在對方的立場上多考慮問題,這樣就會減少很多矛盾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