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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地下停車位可以買賣嗎?

買上一套房是很多人奮鬥n年的辛勤結果,房拿到後,車位問題也隨之而來,有的小區停車位只租不賣,有的高價叫賣。那麼,小區停車位到底歸誰所有?目前,大部分開發商都是會將小區停車位進行出售的,那麼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究竟小區地下停車位可以買賣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小區地下停車位可以買賣嗎?

一、小區地下停車庫歸誰所有

第一種最簡單,產權在誰名下就是誰的。

第二種最常見,產權屬於政府,但是開發商可以對其進行經營管理(法律規定誰投資誰管理使用,但是開發商投資還是業主投資有爭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五條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開發商的投資已經隨着土地使用權的轉移而自動轉移給了全體業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車庫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

第三種最複雜,要看規劃,看開發商的建安成本,但是立法大趨勢是認定其為全體小區業主共有,業主(業委會)勝訴的比例越來越高。

開發商和物業收費的合法性,如果是人防工程,它的合法性來自人防的授權,人防辦認為可開發商是投資人,他授權在非戰時由開發商進行經營,開發商則支付人防辦一定的(使用權)費用。

二、小區地下停車位可以買賣嗎

1、停車位的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時,開發公司和業主均無權出售停車位,即使是對外出租停車位的長期使用權也應經過全體業主的同意,收益用於小區停車位的維護、管理基金

2、停車位的所有權屬於開發公司時,開發公司的所有權與小區業主的專用權可能會發生矛盾,開發公司認為既然小區內業主不購買特定的停車位,作為所有權人便有權對外出售多餘停車位;業主則認為開發商的行為侵犯了小區住户的專用權,一旦將來擁有私家車,將面臨無處停車的境地,而為小區規劃的停車位早已被“外人”買走。為避免此類尷尬局面的出現,就要求開發公司在處分住宅小區內的停車位時受到相應的限制,也即處分行為不得侵害小區住户的合法權益。

開發商將車位賣給小區之外的人侵害了小區內業主的權利。

如果開發商擁有合法的產權,自然就可以對自己的東西進行處分,那麼出售停車位也就是合法的。但如果經過認定是屬於全體業主的停車位,此時開發商就無權進行買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