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物業費糾紛怎麼處理?
一、深圳法院物業費糾紛怎麼處理?
深圳法院物業費糾紛需要首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就開庭審理作出判決。物業糾紛訴訟時效的法律要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
訴訟時效是督促請求權人行使權力的,請求權有無是時效發生的首要條件。從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和學理通説看,訴訟時效應僅適用於債權請求權,不適用於物權請求權。
2、有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怠於行使權利是過錯不行使權利的狀態。如果權利人不知其權利存在,或者雖知曉其權利存在,但無法行使其權利的,一般時效期間不開始起算。
3、怠於行使權利狀態持續存在達到法定期間。怠於行使權利處於持續狀態,中間如有行使權利或義務人認諾的,時效就中斷;持續狀態達到法定期間,是要求不行使權利持續到法律所規定的時間,這一期間即時效期間。《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廣大業主有權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共同決定,但是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作為小區的真正主人,廣大業主有權重新選擇物業管理公司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物業方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按照我國目前的購房程序看,購房人要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同時在使用統一印發使用的格式房產買賣合同時,會有買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賣方或買方的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的條款。因此,購房者須受到開發商為其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束,並接受其物業管理服務。因此在實踐中,許多物業管理公司通常以此為由,主張業主無權更換物業管理公司。
《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廣大業主有權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共同決定,但是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作為小區的真正主人,廣大業主有權重新選擇物業管理公司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深圳市的人民法院在審理物業費用方面的糾紛的時候,首先是需要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庭來參加調解活動的,當然的如果説雙方當事人根本就沒有調解的意願,就可以開庭審理,然後經過庭審活動以及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來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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