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續簽要注意什麼?
現在很多人到外地打工,都是先通過租房解決住宿問題。人們可以到中介找合適的房源,感覺合適的話可以和房東簽署一份租房合同。一般來説,租房合同的期限都是一年,等合同到期後,雙方可以選擇續簽。那麼,租房合同到期續簽要注意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租房合同到期續簽要注意什麼?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如果想要繼續租下去,可以和房東協商,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時,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對合同涉及的具體事項進行確認協商,一般在進行租房續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一些:
1、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情況;承包經營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年;租賃費的數額,以及給付的方式,時間;合同到期後的優先承租權;
2、合同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權;合同履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後,關於場地建築的歸屬問題等。
3、雖然是續簽合同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核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證彼此的利益。
4、如果沒有續簽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期滿後,不想繼續租的,只要及時通知房東,可以隨時不租了的。要是房東以自動續租為由不退還押金等費用,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完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事情,租客可要求房東退換相關費用。如果協商不成的,就可以收集證據資料,到法院起訴追償。
二、租房合同到期後是否自動續簽?
我國法律並沒有自動續約的規定。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到期不續簽但繼續租用,視為不定期租賃,您在終止合同前必須有合理的通知對方的期限即可。所謂定期租賃合同是指合同約定有明確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產生有三種情形:
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明確期限;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由此可見,即使房東和租客彼此信任,在合同到期後,如果續租的話,還是應該再簽署一份合同。租房合同到期續簽要注意到當地住房管理部門做合同備案,明確好租金、租期及違約責任。在合同未到期前,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房東違約的,要向對方支付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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