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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押金一定要交嗎

一、租房合同押金一定要交嗎

租房合同押金一定要交嗎

租房時是否一定要交押金法律上並沒有規定,租房押金是雙方協商的結果。押金,法律並未規定其性質,是由民間因應交易上的需求而產生的一種制度。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九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二、押金能不能退回來?

在租賃時間未到時,因自己自身原因要求退租,房東是可以不退還押金的,但凡事都不可能那麼絕對。一方面,我們可以試着和房東協商,看是否能協助轉租,能不能用其他方法降低房屋空置損失的方案,以此拿回部分押金,降低錢財損失。

另一方面,在未租房前與房東約定好,要退租在一定的時間內與房東打招呼,讓房東能在一定的時間招納新租客,租金全額退回。

其實不用覺得交押金是一種損失,其實這是對雙方利益的保障。你突然説不租了,房東一時半會也找不到合適的租客,房子空置多久,房東就多久沒有經濟收入,所以,押金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損失。同時對於租客來説也是一種保障,交了押金,房東就不會輕而易舉把你掃地出門。

押金是可以維護我們的利益的,在租賃的期間內房東漲房價是應該,但漲之前往往要參考租客意見同意,否則算是違規。而很對人存在誤區,認為能追回押金就很好了。但押金是我們自己的錢,僅僅只是退回,房東也無大損失,制約不了房東的行為。

租房押金是雙方協商的結果,法律並未規定租房押金的性質,是民間應交易上的需求而產生的一種制度,一般認為是屬於要物百合同,要有金錢的實際交付合同方度能生效,屬於無名合同的一種。這種法律未規定但已為一般人所墨守的租賃交易形態,由於房東可擔保房子不會被房客給損壞,也可以擔保租金之按時給付,所以在一般租賃合同中相當的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