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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不交時需要打物業管理借條嗎?

一、物業費不交時需要打物業管理借條嗎?

物業費不交時需要打物業管理借條嗎?

1、物業費不交時需要打物業管理借條,只要與物業公司能夠協商一致就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進一步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二、哪些情況可以拒交或少交物業管理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註明了物業費有租住户繳納的

3、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4、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籤合同

5、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6、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7、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8、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小區物業服務不好

實際上在交房之後物業費都是需要每年交一次的,若是遇到經濟特別困難的情形,無法按期繳納物業費的,需要提前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若是對方允許延期繳納的,此時可以寫一個借條,若是約定延期的時間裏,需要支付利息的,也需要寫進借條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