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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買安置房注意什麼方面?

公民在買安置房注意什麼方面?

安置房是給那些因為政府需求被強制拆除房屋以及因為災難原因導致房屋倒塌的人補償性居住的,但是很多人在得到了安置房之後會發現自己在別處有經常居住的房屋而只能將安置房空置,因此就產生了想把安置房賣掉的念頭。那麼,公民在買安置房注意什麼方面?

一、公民在買安置房注意什麼方面?

1.明確房屋的土地類型及性質

要注意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成員,用於非自住目的,建議慎重,因為此類土地上的房屋,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才會受到保護。如果是非集體組織成員,再拆遷的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賠償。

2.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或政策補貼

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

3.房屋的權利人

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議的出賣方,一定要是全體共有人的真實意思,且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有授權委託書。

4.相關費用的繳納

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户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

一般情況下,拆遷安置房分為兩大類: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這類房子的房屋產權是屬於個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權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説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情況下是5年),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的商品房

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這種房子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5年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尚未取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按《物權法》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也就是説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甚大。

二、購買拆遷安置房有哪些風險?

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有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從簽訂合同到將來辦理產權轉移的時間漫長,不確定因素多,可能會出現如下一些風險:

1、分配風險

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產權風險

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購買風險

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並在可以過户交易時先行過户給他人,那麼購買方就很難實現購房,只能主張債權。

4、房屋查封風險

在購買方等待過户的漫長時間內,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綜上所述,因為安置房得到的前提非常的特殊也使得其性質也會隨之變得可能會在市場中交易產生困難,而允許買賣的安置房實際上也會存在着很多的權利歸屬問題而可能對買家造成困擾,但是隻要買家注意上面的相關問題就能避免很多的糾紛。

標籤:公民 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