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買賣

有糾紛的房子能出租嗎

一般是可以的,沒有法律明令禁止此種行為。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有糾紛的房子能出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