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買賣

合同上不收房有違約金嗎?

一、 合同上不收房有違約金嗎?

合同上不收房有違約金嗎?

合同上不收房並不存在違約金,但如果開發商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房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二、違約金的標準是什麼

1、違約金是由兩方來自行協商後確定,法律上並沒有規定違約金標準。但是,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標準應當於一方違約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數額相當。

2、如果違約金約定過高(超過損失金額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請求調低違約金的情況下,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違約金數額進行調整;同樣的,如果違約金約定過低(低於實際損失的30%),守約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調高違約金數額。

3、約金條款作為由當事人約定的條款,在性質土是從合同,它附屬於主合同,只要主合同有效,違約金條款就有效,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則違約金條款也無效。

4、但在違約金條款有效的情況下,也並非絕對地執行違約金條款,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違約金的數額是可以調整的。對債務人來説,即使負違約責任,也可請求按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違約金,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對債權人來説,可以請求增加低於損失的違約金,以充分彌補違約造成的損害。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違約金的具體認定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涉案事實和後果來進行處理,特別是不同的違約責任所認定的處理情況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為進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