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為了完成城區建設規劃,當地政府會拆除一些舊的建築,此時會要求此處的居民搬遷,在此處再行修建的房屋,稱為安置房,由於不同的地區的基本民情不同,故而實施的安置政策也是存在着較大的差異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規定的相關信息。
一、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拆遷條件
1、符合設計規範;
2、每套房屋面積不低於45平方米;
3、要符合國家安全和技術標準,具體説要有房屋驗收合格證,所有的證照應齊全,從修建到竣工都必須達到安全標準。
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換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進行換算的,具體的是可以進行協商的。
其實,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户,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二、安置房的入市銷售
很多人購買安置房時看重產權轉讓和價格,卻忘了關注該安置房的銷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實,安置房能否銷售要依具體情況來定。
相關人士介紹,嚴格意義上,不能轉讓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以及權屬有爭議的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幾種情況,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後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於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
預約銷售因為沒有看到產權證,購買時的房屋情況不能只聽業主一面之詞。如果買到的安置房其實是公房,雖然購買程序合法,還是被判無效。
簽訂預約合同時,要到土地房產局核實該安置房的性質,轉讓是否合法。如果業主已婚一定要夫妻雙方都簽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轉讓的授權書,業主未結婚的要請其出示未婚證明。
但無論是哪類,只要具名配合拆遷工作,都是可以得到一定的獎勵的。就實際情況來説,安置房的價格比普通商品房更為便宜,因為,並非任何人都是可以購買此種類型的房屋的,在購買安置房前,需要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
買賣合同簽訂後房子所有權是否就有變更呢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簽訂後房子所有權並不一定就發生變動,因為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變動需要進行登記。《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
-
多個房產抵押的順序是如何規定的
《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
-
劉X與被告重慶XX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四川省射洪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川0922民初1270號原告劉X,男,生於1975年3月12日,漢族,四川省德陽市居民。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洪X,系四川XX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重慶XX公司,住所地重慶市。原告劉X訴被告重慶XX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16年5月5日立案受...
-
民法典中房子買賣協議價格虛假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民法典》中房子買賣協議價格虛假是無效的。合同無效的情形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簽訂的合同無效;法律其他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