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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過來70年之後產權就不是自己的了嗎

買了房子產權70年,七十年過後房子仍然是自己的。這個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在我國70年的使用年限是住宅用地的年限,等這個年限到了後會有部門來評估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否能繼續使用,如果能使用的話建築物的產權人只需要繳納些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如果評估建築物不能使用的話就會回收土地並賠償產權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買房子過來70年之後產權就不是自己的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