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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的五證指的是什麼

買房的五證指的是商品房屋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用地規劃許可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四至”範圍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項目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開始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築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買房的五證指的是什麼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