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房屋權利人是什麼
商品房房屋權利人就是指房屋的所有權人,即指房屋的物權人。自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上為準,不動產登記簿是房屋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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