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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應包括哪些條款

購房合同應該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購房合同應包括哪些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