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付定金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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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房付定金注意事項有哪些
1、交定金一定要籤協議
交定金時一定要和開發商簽訂定金協議或購房協議書,不能只在口頭上承諾,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沒有簽訂協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
2、分清訂金與定金
“訂金”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因此並不具有定金罰則的效力。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購房者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在簽訂認購書時,要看清認購書上寫的是哪種金,以免自己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3、將退定金寫進協議書
在購買新房時,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為大多數購房者關心的問題。如果不能保證之後買房交易順利進行,在簽訂協議的時候,將退定金的相關條款寫入協議書中。到時按協議書中的規定解決問題,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4、交定金並不是必經的程序
在購房的過程中不要輕易交定金。因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交定金並不是必須要做的。其實如果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這樣即使商品房買賣合同籤不成,購房者也不會有太多的損失。
二、開發商收取定金違反規定如何處理?
如果有不按照規定收取定金的情況會如何,收取多少定金屬於違反規定呢?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相當於説超過的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屬於定金部分,與定金相關的法律規定對這部分錢也沒有法律效力。
定金的給付在購房過程中是十分常見的,這就讓一部分人認為,購房就必須要給付定金,這是必經程序。其實,我國目前並未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購房必須要給付定金。如果當事人協商達成了一致,那麼不給付購房定金也是可行的。另外,在約定的時候,千萬不能將定金寫成訂金,二者不是一回事。誤寫為訂金的話,可能會對當事人帶來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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