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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房幾年可以交易買賣

回遷房幾年可以交易買賣

隨着城市的不斷開發建設,房地產也越來越多,這是就出現了一種“回遷房”,回遷房是房地產的開發商賠償給被拆遷的土地的原始住户的房子,其價格相比商品房也更加低廉,那麼回遷房幾年可以交易買賣呢?下面讓我們仔細瞭解一下。

一、什麼是回遷房?

回遷房是開發商徵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開發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個樓盤基本都有回遷房,一般回遷房的售價都普遍低於商品房的售價。

回遷房與商品房一樣,都有房產證,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沒房產證的,回遷户手持的是拆遷協議,無法上市交易。

二、回遷房可以進行買賣嗎? 

回遷房一般分為有產權、無產權兩種。有產權的又分為大產權、小產權,或叫全部產權、部分產權。對於擁有全部產權且已辦了產權證的回遷房在買賣時,購買者只需要查驗房屋所有權證、產權所有人身份證明便可進行交易。

部分產權一般是指土地為劃撥,未交納土地出讓金的。對於擁有部分產權的,暫不宜購買。如果確實想要,可以在協議書中約定,在辦理回遷房的產權過户手續時,將由買受人補交土地出讓金。

另外,在和賣房者簽定合同的時候可以訂立附期限的合同,以產權過户為合同生效條件及全部付款條件,也可以與賣方協商將購房款辦理提存公證,待該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理過户手續後,由公證處向出賣方支付。

在這裏須注意的是:回遷房買賣時,買方除要求賣方提供回遷協議及其身份證明外,同時要注意該房是否有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是否被抵押等。有人問因急需住房,又無其他合適的房源可買,對已看中確實想要但又無證的回遷房,能否有其他的變通方式,使其既可買房,又能儘量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律師認為,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即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是明確禁止買賣轉讓無證房屋的。因此回遷房的買賣轉讓應是已辦理了產權證書的房屋。若一定要買,建議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的形式,對於擁有全部產權或部分產權但尚未辦理產權證的,雙方在協議中約定好辦理產權證的相關事宜及違約責任即可。

即:在合同中約定的買賣條件實現時,非不可抗力,賣方不能解除合同,當賣方辦理了房屋產權證書時,必須無條件的以雙方約定的價格進行房屋轉讓,這樣,既解決了買方住房的燃眉之急,又可減少風險。但考慮到這樣操作往往因時間長,不可知的因素過多,容易產生風險,並且一旦出事,多不利於買方,還是以謹慎為宜。

三、

從以上我們可以知道,回遷房幾年可以交易買賣的,但是風險也比較大,例如房產證不好辦、户籍遷入難、易產生糾紛等。只要回遷房的房產證辦下來,滿五年之後就可以正常進行交易買賣,沒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是不能進行上市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