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延期辦房產證怎麼處理?
一、開發商延期辦房產證怎麼處理?
1、開發商延期辦理房產證的,需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如果購房者要求開放商承擔逾期辦證責任的,法院一般會按照以下原則:
如果雙方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有相關約定的,開發商可以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開發商不能以其他理由為由不承擔違約責任。
2、在訴訟期間,如果開發商依然沒有把房產證給購房者的,法院會給開發商一個合理的期限,開發商必須在這個期限內把房產證交給購房者。其中違約的支付標準按照該市有關部門規定的指導租金計算。
3、如果是未取得竣工驗收證明書就將房子交給購房者的,也無按期交給購房者房產證的,如果購房者入住後又以延期辦證為由,要求開放商支付其違約金並提起訴訟的情況,在訴訟期間開放商已取得竣工驗收證明書的,開發商支付違約金的時間按合同約定從取得竣工證明書的180天起開始算起。
如果因為開放商的過錯,導致購房者不能按照約定取得房屋所有取證的,購房者也是可以要求退房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以及《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如果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的,其主要過錯是開發商的,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產證登記的,購房者是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其損失的。
二、房產證的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綜合上面所説的,房產證的辦理一般是根據雙方簽訂合同的日期來進行,如果開發商有任何延期或者拒絕的,那麼就算是違反了合同,這種情況完全是可以讓過錯方支付自己的違約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從而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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