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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備案時間是多久

房屋買賣合同備案時間是多久

眾所周知,當賣出了一套商品房時,開發商都會把商品房預售合同拿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去登記備案。説到備案的問題,你知道房屋買賣合同到底該何時拿去備案嗎?本站小編在下文做了解答,供你閲讀。

一、房屋買賣合同備案時間是多久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二、房屋買賣合同備案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聯機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市或者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預售登記

(1)網上打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已簽字或蓋章);

(2)網上打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簽約證明和預售登記申請書;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複印件、授權委託書原件各一份;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2、 買受人應提交身份證明覆印件

(1)買受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的複印件;買受人為外省市自然人的,還需提交《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的複印件;

(2)買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交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批准該法人、其他組織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預售商品房的,還需提交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4)預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還需提交抵押權人同意預售的材料。

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仔細閲讀合同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購房者要具有強烈的合同意識,知道在合同中儘可能地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認真、完整地閲讀合同:提出質疑,對於不理解的地方要認真調查清楚。

2、要掌握開發商的基本情況

簽訂合同前要了解開發商的基本情況,包括開發商的信譽、經濟實力、資信狀況及歷年在房地產市場的開發業績,並要求開發商出示有關開發建設和銷售的證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五證”等。

3、合同文本是否規範

應瞭解開發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聯合制定的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如果不是,應當提出疑問並特別注意合同條款的內容。

4、要查清楚要買的商品房是否已作了抵押

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如果房產在購買前就設定了抵押並不能如期解除抵押關係,抵押權人就有可能隨時要求實現抵押權,這樣,購房人不僅不能順利取得房產證,甚至會陷入一場糾紛之中。

5、要注意核實開發商給予的承諾

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要對開發商在售樓書、廣告中許諾的事項進行核實,並在合同中進行約定,否則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保護。

6、付款方式的選擇

如果在合同中選擇分期付款,應儘可能增加付款次數、拉長付款的間隔時間,以便減少付款後逾期交房的風險。

7、關於裝修標準和設備標準

購房者不能只單純地信任樣板間或廣告、售樓書等宣傳品中對裝修的許諾,而應在購房合同中將房內外的裝修和設備設施的種類、型號、品牌、顏色、位置、方向等內容約定清楚,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利益。

8、房屋面積的計算

在籤合同時應與開發商明確約定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共有分攤建築面積及面積誤差比為多少,根據全國的建築水平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發商有能力和義務將建築面積的誤差比限定在3%以內,購房者應根據選擇的計價方式,對建築面積的誤差比進行限定,並約定相關的違約責任。

9、交房期限的約定以及逾期責任

開發商對延期交房常藉故推脱責任,因此在簽約時購房者應注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原因,而不能讓開發商任意地列舉一些牽強的理由。

10、違約責任

簽約的目的是為房屋出售後出現的違約情形而提前設置一些防範條款,對違約的內容、違約的責任應儘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標準確定下來,這樣便於操作。

11、解決爭議的辦法

當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房買賣合同列舉了兩種解決辦法:一是提請仲裁,二是提起訴訟。兩者只能擇其一,如果雙方合法地選擇了仲裁條款,將不能再向法院起訴。

12、簽訂補充協議

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盡事項要進一步補充,如:將開發商做出的口頭的或廣告中的承諾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下來其內容,只有這樣,才能有力地約束開發商,維護自己的權益。

由上可知,開發商往往在30日內去房管局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我們要知道,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之後,我們的權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要是你對房屋買賣合同備案的相關知識有疑問,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他們將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