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房子有人住怎麼辦
一、法院拍賣房子有人住怎麼辦?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蔘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二、買司法拍賣的房子有風險嗎?
1、拍賣的房屋可能有隱藏瑕疵缺陷、損毀等情況。建議競買人需要實地看房子,一旦作出競買決定,競買人表明完全瞭解,不能夠以房屋瑕疵為由拒絕。
2、拍賣的房屋交易和過户需要按照房屋所在地有關房地產政策執行。也就是説自己沒有不清楚自己有沒有購房資格,一旦競拍成功,自己不能夠辦理過户手續的後果和造成的損失,需要由自己承擔。
3、競買人需要承擔税、費及相關欠費的風險。比如拖欠的物業費、水電費等,競買人需要到相關單位查詢。而税費,一般是由競買人承擔,若拍賣房屋沒有產權證,那麼涉及二次過户,契税要交2次。
4、户口問題,如果原户口沒有遷走,新房主的户口無法遷入,或許會影響到新房主的子女入讀學區房的情況。
三、房屋拍賣流程是怎樣?
1、競買人首先要閲讀房屋競買公告。
2、競買人到實地看樣,也是就拍賣房屋的位置、狀況。
3、競買人報名參加司法拍賣,繳納保證金。
4、競買人出價參與房屋競拍,手機和電腦都可以出價。
5、競買人競拍成功後,按照法院競買公告中的要求將房款打款給法院,之後聯繫法院。
6、競買人辦理交割手續。
個人房屋不會無故被司法拍賣的,被司法拍賣的都是因為資不抵債,房子之前已經抵押出去了,當這套房子現在已經處於被拍賣狀態的情況下,實際上原產權人就必須要搬出去,但是可以帶走個人的私人物品,不配合執行的法院自然有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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