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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兩個兒子只有一套房屋宅基地,怎麼辦?

農村兩個兒子只有一套房屋宅基地,怎麼辦?

一、農村兩個兒子只有一套房屋宅基地,怎麼辦

農村兩個兒子只有一套房屋宅基地,處理方式如下:

第一,翻蓋自己家的的老宅。

一個宅基地可以蓋一處房子,自己家裏的老宅如果位置還不錯,也可以翻蓋一下,這樣的話一個兒子就有一棟樓房了,在農村,很多的家庭都是這樣做,父母等着年齡大了以後,可以選擇跟着自己的一個兒子居住,也可以在兄弟兩個之間輪番居住,關鍵是看在分家的時候,樓房面積的大小和新舊程度,以及兩兄弟商量最後的結果了,農村中一般宅基地多佔一些的或者是蓋房子的時候老人付出的比較多的兒子,會承擔起以後老人居住的問題。

第二,置換宅基地。

還有些家庭自己家的土地不適合蓋房子,然後就會用自己家閒置的一些土地去跟別人換地方來蓋房子,這樣至少可以有地方把房子給蓋起來,即便是位置不是太好或者是有點偏僻,但總歸是好過沒有強。

第三,買一塊宅基地。

現在農村有些有宅基地的家庭,反而不蓋房子了,有些人選擇了去城裏買房,這種情況也可以酌情購買一塊,一般來説,購買宅基地是價格肯定會高一些,但是畢竟都是在一個村子,宅基地的買賣也是允許的。

二、宅基地加蓋二層合法嗎

宅基地加蓋二層不合法,需要報建審批後才能建房。

宅基地歸屬的規定有下面這些: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户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併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户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