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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確權投訴電話是什麼?

一、農村土地確權投訴電話是什麼?

農村土地確權投訴電話是什麼?

沒有固定電話,就是哪個部門給發的證,就給哪個部門打電話就可以了。也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訴。具體説來,農村土地所有權,是誰的,就發給誰,比如,是行政村所有,就發給行政村;是村民小組所有就發給村民小組;是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就發給其他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土地承包權,誰承包的,就發給誰;農民承包地土地,經過土地流轉,是誰在實際經營,就發給誰。

農村土地確權的概念。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土地確權的原則。土地確權必須確定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體現土地確權的精神實質,為正確界定土地權屬指明方向,並在整個土地確權中始終起指導作用。

a、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

b、有利於生產和生活,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原則;

c、政策和法律並用原則;

d、分階段、區別不同情況處理原則;

e、權利設定一般法定原則。

二輪承包全家已經轉入非農户口的承包地的確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户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二、土地確權糾紛找哪個部門

農村土地確權糾紛問題,原則上屬於一般的民事糾紛,可以找以下部門依法處理:

1、村委會或鎮、鄉政府,或者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調解處理;

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確權申請;

3、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4、其他部門。

三、土地確權糾紛有哪些特徵

土地確權糾紛有以下特徵:

①主體的多樣性,土地所有權的爭議一般發生在國家和集體之間,集體和集體之間;使用權的爭議則是發生在國家和集體之間、集體和集體之間。也有發生在國家或集體和個人以及個人和個人之間。

②客體的特定性,一般表現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誰所有、由誰來行使問題。

③爭議大都表現為情況複雜、年代久遠、查證難度大以及政策性強等特性。

④土地權屬爭議有特定的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所謂土地確權糾紛主要是當事人因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其他有關土地的權利歸屬問題發生的一類爭議。簡單來説,就是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同時對未經確權的同一塊土地各據理由主張權屬,根據各方理由難以解決的土地權屬矛盾,此時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