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住房保障 > 農村土地

在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動員會上的講話

在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動員會上的講話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是一種物權登記。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任將農户承包土地的地塊、面積、空間位置等信息及其變動情況記據實載於登記簿,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依法賦予農民對承包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進一步明確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