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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期限是多長,判緩刑要符合什麼條件

拘役屬於刑事處罰當中的主刑之一,相較於有期徒刑他的刑期比較短,但相較於管制的話,他的刑期就比較長了。通常情況下,拘役都是由公安機關執行的。而關於拘役的期限的內容,一直都是大眾想要了解的,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為您介紹吧。

拘役的期限是多長,判緩刑要符合什麼條件

一、拘役的期限是多長

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役,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機關執行,不押送監獄收監強制執行勞動改造,主要是體現分管分教,致其惡習得到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惡性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執行期間,刑法還規定準許其每月回家與親人團聚一至二天,除讓其深刻體會自由與親情的可貴、從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覺性外,還體現出刑法的人性和廣泛的社會監督作用。

拘役犯雖然被剝奪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但與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被剝奪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不一樣,體現在執行機關不是監獄,其次其參加勞動,可酌情獲得報酬。

二、拘役判緩刑要符合什麼條件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後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第二、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於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為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正確適用緩刑的條件,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對正在準備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懾力,充分發揮刑法的打擊犯罪、懲罰犯罪的作用。

經過上述文字的分析,我們知道在瞭解拘役期限的時候需要區分一般情況與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但如果是特殊情況的話,則最高不能超過一年。同時,在被判拘役的時候符合條件的能夠宣告緩刑。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拘役 期限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