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產權不清的房屋應該如何買

1、首先應該理清這些舊房產的法律歸屬和法律關係。雖然現在舊房產的產權單位名稱仍是已不存在的原始國家機關,但歷經變故,每一次的變故都會有上級機關的紅頭文件,以及原始國家機關對待機關轉公司,後又因公司分家劃分其財產的內部文件,最後是股份制改造對國有資產人股的法律文件,由此可以推定現在哪個公司才是舊房產真正的所有人。在理清了這些法律關係之後,投資人就可以與舊房產的實際擁有人一起持轉讓協議和所有歷史文件及相關上級機關的證明到房屋土地管理機構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產權不清的房屋應該如何買

2、在舊房產轉讓協議裏,投資人應要求舊房產實際所有人出具保證函,保證在關於舊房產轉移過程中,如出現權屬爭議時,保證人應該承擔所有法律責任。這就在法律上保障了購買人的合法權益,將可能有的關於權屬的爭議排除在購買人的法律責任之外。對於有的法律關係不清、權屬也不確定的舊房產,建議購房人未理清之前,最好不應貿然與出賣人簽約,以免陷人法律困境。房屋的產權不清,當事人在購買的時候就應該要考慮清楚,確定自己在購買了這類產權不清的房子之後不會給自己帶來很多的麻煩。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標籤:房屋 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