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有訴訟時效是多久?
在二手房買賣中,買賣雙方經常因為定金、合同違約等事情發生糾紛,由於房產價值很高,雙方應該妥善解決,找第三方機構調解或者直接發起訴訟。那麼,房產糾紛有訴訟時效是多久?房產糾紛是民事糾紛範疇,普通訴訟時效是三年,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下。
一、房產糾紛有訴訟時效是多久?
涉及房地產糾紛的訴訟時效的規定,適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關時效規定,一般來説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一般時效。
一般時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除外的訴訟時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2、特別時效。
特別時效是指《民法通則》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長時效。
最長時效是指《民法通則》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二、房產糾紛的產生原因有哪些?
分析目前產生的大量房產糾紛,主要分以下幾類:
1、房屋產權糾紛。主要表現為因產權證書的登記、撤銷、變更等產生的糾紛。
2、房屋買賣糾紛。這是日前房地產糾紛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3、房屋優先購買權糾紛。這類糾紛主要是因爭議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關係,權利人在出賣房屋時,未正確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權而引發的糾紛。
4、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一般發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租賃房屋的養護維修、公房承租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5、房屋抵押、典當糾紛。
6、房地產相鄰關係糾紛。這是一種經常發生的房地產糾紛,它是指由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採光、空間延伸、管線設置等問題而引起的糾紛。
房產糾紛訴訟是民事訴訟範疇,根據最新民法總則規定,房產糾紛有訴訟時效是三年,這比之前延遲了一年。房產糾紛的類型很多,包括在房產買賣、出租過程中,當事人決定起訴的,可以提請聘請一個律師代理案件,畢竟房產的價值高,有律師代理可以更好的爭取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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