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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的房屋四十年產權拆了怎麼賠償?

一、居住的房屋四十年產權拆了怎麼賠償?

居住的房屋四十年產權拆了怎麼賠償?

四十年產權拆了的賠償是按照房屋所有人與徵地機關或拆遷的企業簽訂的拆遷安置協議來賠,一般包括拆遷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等。

四十年產權的房子拆了,主要看被什麼原因和什麼部門拆除,被國家城市規劃部門進行徵收拆除,那麼國家相關部門就應該予以賠償,如果是被開發商建設拆除,那麼開發商要對住户進行補償。

1、對四十年產權房屋進行徵收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該對被徵收房產的人羣進行補償,補償內容包括財務或者房屋。

2、不論是四十年產權房還是七十年產權房,在產權到期後,房屋產權正常都是自動續約的,只要房屋擁有人使用沒有違規行為,就可以繼續使用,只是需要續交一部分費用,如果強行徵收拆除,大部分都需要給被徵收房屋的人安置房。

四十年產權的房子雖然是小產權,但也是有產權證的,任何人在房屋到期或者沒到期對房屋進行拆除都需要給予補償。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房屋拆遷賠償標準是什麼?

房屋拆遷賠付標準如下:

1、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2、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注:

(1)如果拆遷人提供週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綜上所述,居住40年產權的房子被拆,通常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會有三種賠償方式,第一種是進行房產調換,直接給付同等價位的房屋作為賠償,第二種方式是直接按照房產價值給予經濟賠償,第三種是採取房屋和現金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補償,不論那種補償形式,也不論房屋產權的年限是多少,只要合法建築拆遷,通常情況下是需要給予一定的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