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房產糾紛有哪些?
一、常見的房產糾紛有哪些?
1、定金糾紛是房產糾紛中的一個很常見的種類,合同簽訂時定金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進行約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約定要全面,是對定金退回的適用情況進行明確的説明。民法典中適用定金罰則,如果購房者不履行債務,沒有權利要求售房者返還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債務,需要向購房者返還雙倍定金。
2、一房二賣也是房產交易中常見的糾紛,簡單來説,一房二賣就是售房者將同樣的房子賣給兩個人。避免一房二賣,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購房者要保證定金是交給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證明、房屋權情況,好將房屋權證書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項不要一次性付清;最後,網籤要及時。
3、合同簽訂完之後,很可能會出現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而導致原先的買賣合同無效,因此為購房者帶來了一系列的糾紛。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調查,確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應該要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承諾。
二、房產糾紛該怎麼處理?
1、二手房買賣交易程序比較複雜,歷時較長,糾紛在所難免。當發生糾紛時,對於購房者來講,需要做兩件事,一是通過中介直接與對方積極協商解決,找到糾紛發生的原因,對於因誤會產生的糾紛要消除誤會;不要激化矛盾,儘量保證交易可以順利進行。
2、如果是政策原因導致糾紛,可以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與賣方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保存好證據,當然賣方毀約時,購房人也無須擔心,保存好雙方往來的通知函或協商記錄,積極運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
3、及時找專業房地產律師諮詢,做好應對方案,該調取的證據要進行調取,為訴訟做好充分的準備,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對於向房地產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投訴不是最好方法,上述部門很難介入民事糾紛,反而會耽誤時間。
-
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為什麼
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是沒有補償的,因為合同到期後合同就終止,雙方不再負有相應的權利義務。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法律其他規定或當事人其他約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
-
因為租賃合同產生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因為租賃合同產生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1、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最後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2、對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債務發生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該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3、當事人對租賃期限約定不明的,訴訟...
-
共有的房產一方可以賣嗎
一、共有的房產一方可以賣嗎1、單方不可以賣共有的房產。如果房產是共有的,其中一個共有人想出賣房產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否則共有人有權申請買賣行為無效或者要求擅自出賣房產的共有人賠償損失。2、處分共有的不動產...
-
民法典房屋租賃合同中滯納金怎樣規定
一、民法典房屋租賃合同中滯納金怎樣規定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賃應約定違約金,而非滯納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