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到時間後怎麼辦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而今,房價還是不斷的飆升着呢!對於工薪階層的人來講,購買房子是一輩子的大事,一輩子到老了或許才買得起一套房子。想要把房子遺留給子孫,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中看來是很不可能了。70年產權到期之後,就只能等着續期或是賠償了。而很多房屋的業主都認為,30年的建築壽命,其實是無關緊要的,因為房屋本身,本就是越用越舊,買房投資、保值,其收益主要來源於土地的增值,即使房屋的建築壽命到了,只要土地使用權還在,依然能起到保值的效果。因此對於房屋的業主言,理想的狀態應該是——房屋的建築壽命到了就推倒重建,但必須保障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據:
《物權法》相關規定
住房建設用地使用期屆滿時,自動續期。至於如何自動續期,目前最新規定是採用“兩不一正常”過渡性辦法。
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需要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也就是説你的房屋即使到期了也還是你的,不用擔心到期會被回收或者會繳納很高昂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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