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屋貸款條件有哪些
一、按揭房屋貸款條件有哪些
1、年滿18年週歲—60週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證明。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3、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4、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5、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按揭貸款買房後,無力償還房貸怎麼辦?
辦理按揭買房後,按照合同規定每月償還一定的房貸,一半都能按期歸還,但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工作變動、家庭收入突然減少或疾病等原因,有的貸款人確實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此時,應該怎麼辦呢?
(一)申請延期還貸。借款人在原按揭合同履行期間,如不能按照原還款計劃按期歸還貸款,可向貸款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書面申請,經貸款行批准後,簽訂個人住房借款延期還款協議並辦理有關手續,同時擔保人在延期還款協議上簽字。
借款人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二)轉讓、出售房屋。徵得銀行同意,將購買的房屋轉讓、出售,用轉讓、出售所得的款項歸還貸款;由新的購買者與銀行訂立抵押合同,由新的購買者繼續履行還款義務。這雖然不是理想的方法,但比之銀行通過拍賣或是訴訟來解決,要主動得多,經濟損失也更小。
(三)拍賣房產。銀行拍賣你的房產後,會只扣留你欠銀行的款項部分,包括:未嘗還本金 利息 罰息,如果還有多的將會退還給你。
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真實的材料。如果按揭購房者向銀行提供了虛假材料,則可能帶來比較嚴重的影響:輕則影響銀行審查,最終不能發放貸款,實現不了自己的居住夢;重則可能因為個人提供虛假材料,導致不能辦理按揭貸款,造成開發商據此要求購房者承擔逾期交付辦理按揭資料及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違約責任,支付相當數額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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