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中介具備專業知識取得執業資格的個人可擔破產管理人嗎

可以。
根據《破產法》的規定,管理人可以由有關部門、機構的人員組成的清算組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
人民法院根據債務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在徵詢有關社會中介機構的意見後,指定該機構具備相關專業知識並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二)曾被吊銷相關專業執業證書;
(三)與本案有利害關係;
(四)人民法院認為不宜擔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個人擔任管理人的,應當參加執業責任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四條

中介具備專業知識取得執業資格的個人可擔破產管理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