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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房房產證多長時間才可以辦理?

一、回遷房房產證多長時間才可以辦理?

回遷房房產證多長時間才可以辦理?

一般而言,回遷房屬於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住房滿5年之後,憑安置協議,繳納維修基金,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税費,就可辦理商品房房產證,契税證明,出讓性質土地證。

回遷民發拿到回遷房的購房合同時,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籤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的委託書。

二、回遷房可以辦房產證嗎?

回遷房也是可以辦房產證的,根據現行法的規定,以下情形不能辦理房產證:

《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

(一)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的面積等內容建造的建築申請登記的;

(二)申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權利來源證明文件或者申請登記的房屋權利與權利來源證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請登記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衝突的;

(四)申請登記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獨立利用價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徵收、沒收,原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間,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七)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不予登記的情形。

三、回遷房要出售如何辦理手續

1、回遷房買賣需要的資料有:掛號申請書原件,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子權證原件;網上籤約的當地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買賣結算資金保管憑據原件;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自行劃轉買賣閉幕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買賣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原件;契税完税或減憑據原件;房子權證上的房子掛號表;別的資料。

2、當回遷房的新的產權證辦理出件後便可到土地局辦理回遷房的過户手續了;資料:新產權證(原、複印件)、買賣契約、老土地證原件、產權人身份證(原、複印件)。若產權人不能親自辦理土地證可委託別人辦理,委託人需供給自己身份證(原、複印件)、土地掛號委託書。

回遷房也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但根據現行法的規定回遷户並不能在拿到安置協議之後就去相關國家部門提出辦理房產證的情形,這是由於此種情形下提出的辦理請求,一般會被以房屋持有年限不足五年而被駁回。